家鄉一擔穀◎鍾治華

    在家鄉五華種田,其面積都是以該土地能收穫多少擔稻穀為標準,通常都說幾擔穀田,亦就是說,該土地一次收割可以生產多少擔穀!因家鄉人口眾多,種植的土地少,所以在家鄉擁有種植二十擔穀以上的人家並不多,故一次收成能有二十擔稻穀以上的人,家鄉人都稱他為「有錢人家」。 

西華小學2003及2004年治華獎學金頒發留念

   記得在抗戰期間,那時物資非常缺乏,尤其糧食很貴,人民收入非常少,一個小學教師半年僅有六擔穀的待遇,一個中學教師半年也不過是十八至二十擔,但此種收入當時已令人羨慕不已!那時讀中學,每一個學期需繳交一擔穀為學費,鄉村中很少人能交得起,故能讀中學的人並不多,能讀中學就被稱為有錢人家了!因為付不出一擔穀的學費,使鄉村中多少聰明的孩子失學!我在小學同班的同學中,也僅有三個人同時進入了中學!

    一九四九年國共戰爭,當年五月五華即易了幟,新政府工作人員為了要籌足南下大軍的糧食,紛紛下鄉要穀,當時我亦捐出了一擔穀,我的阿婆流著眼淚向我說,你把穀都捐出去,我們全家來日都將餓死!農曆七月半過後的一天,我的母親又以一擔穀的代價向本村卓屋船家談好 ,將我載到汕頭,從此我便離開了家鄉,眼見韓江流水,灑盡了我多少思鄉淚!五十餘年了!天天看日出日落,潮漲潮退,花開花謝,更令我引起了一頁頁辛酸往事的回憶。

   九十二年十二月份出版的台北市五華同鄉會第十三期會刊登載鄉親卓上鳴先生所寫:「敘舊論今話故鄉」一文中所述今日故鄉:「凡居住農村的人糧食皆可自由出售,一擔穀僅值五十元人民幣」。使我又想起了我在西林小學設置的十個鍾治華獎學金,每人每半年五十元人民幣,即每人每半年可獲一擔穀,一年我共要支出二十擔穀!另教師獎金三人,每人每半年各獲二擔穀,一年支出十二擔穀,全部共要支出三十二擔穀,現在八年了!我已支出 三百五十六擔穀!如果是五十五年前,豈非嚇倒人!回憶五十五年前,我捐出一擔穀,全家即將面臨餓死!回想五十五年前,我母親冒全家餓死的危機,以一擔穀雇船使我能離開家鄉到達汕頭,再到台灣!我怎能不感謝我的母親呢!想起了母親,我的眼淚就如雨下,人事變遷如此,真是難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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