繆培基教育基金使用詳細辦法
一、遵循的原則
切實按照繆培基大使生前成立教育基金的意願及臨終遺囑的要求,將臺北市五華同鄉會每年交付的培基教育基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用於支援五華縣周江鎮培基學校、甘庭圖書館的發展及激勵全鎮各小學品學兼優的學生發奮進取,成為社會和國家的有用之才。
二、教育基金的管理
每年台北市五華同鄉會交付的培基教育基金,統一由周江鎮繆培基教育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管理、組織發放,同時將每次發放的憑據及情況及時反饋給臺北市五華同鄉會,以便臺北市五華同鄉會存檔備查。
三、教育基金的分配
每年基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分給周江鎮早成村(繆培基大使出生地)的培基學校用於學校發展及獎教獎學。
每年基金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分給周江鎮早成村培基學校的甘庭圖書館,用於圖書館的發展。
每年基金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分給周江鎮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認可的其他所有的公立、私立小學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
四、教育基金的領取及發放
周江鎮繆培基教育基金管理領導小組收到臺北市五華同鄉會交付的培基教育基金後,每年組織舉行一次發放儀式,在發放儀式上,分配給培基學校和甘庭圖書館的份額,由學校及圖書館的負責人各自親自簽收,百分之四十用於獎勵周江鎮其他公立、私立小學品學兼優的優秀學生的金額,發放儀式舉行前,先由各小學推薦申報,最後由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獎勵人數及金額,由基金管運領導小組提前 通知確定的受獎學生,在教育基金發放儀式舉行之日準時到場親自簽收。
五、教育基金發放、使用監督、追踪和考查
周江鎮培基教育基金管理領導小組對每年所接收的由臺北市五華同鄉會支付的培基教育基金的激發、使用、接受臺北市五華恫鄉會及五華縣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的雙重監督、追踪和考查。
【本辦法由 五華縣周江鎮繆培基教育基金管理領導小組(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制定】